楚雄市公租房信公布
2024-05-10 15:24:09问答浏览:74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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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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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赞82回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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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地点:彝都大道与青龙河东路东段交叉口处福龙苑二期综合楼一楼的楚雄市城乡投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租房报名领表处。赞64回复举报
我也是有底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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