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务最新减免政策

作者:厚叔罗 | 发布日期:2024-09-28 06:31:14

现就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政策公告如下:一、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务总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务总公告2020年第17号) 2.《家务总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

自5月1日至12月31日,3年8个月期限内,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销售额=含销售额/(1+0.5%。1.财政部务总公告2024年第17号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2.二手车销售确实有减按0.5%征收率的新政,但是这里是有适用范围的。3.政策规定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只有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才可依简易办法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如果公司销售自

2023年二手车交易费新政策根据务总第17号公告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关于2023年二手车交易费新政策销售额计算为提高新出台二手车经销业务减征增值政策执行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公告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销售额/(1+0.5%)同时,为规范征管,本公告发布后新出台的增值征收率变动政策,均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