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租房的名单


⒈公租房公示名单在哪查

1.申请者可直接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网站查询公共租赁住房正式名单;
2.申请人可以上网查询当地住房保障中心官方网站,然后在官方网站上查看正式的公共租赁住房清单;
3.申请人也可以致电住房保障中心查询公共租赁住房公告名单。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申报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申请、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充、更正的申请及申报材料的,予以受理。
2。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审查申请人的申请。 对申请材料、户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进行审核。
审查可采取卷宗取证、邻里走访、入户调查等形式。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 审核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天。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申请人拒不配合审核、审核未通过或者公示期间因异议经核实成立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驳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
公安、规国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管机构要予以协助。
5。 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 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或公示期内因异议经核实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驳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无异议的申请人,按照候补规则列入候补名单。
7。 排队等候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选择具体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⒉西宁廉租房在哪几个区2022
当年2022年西宁廉租房西宁廉租公寓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是唯一拥有该公寓的区。 由于城北区位置比较偏远,而廉租住房的理念是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所以不能建在富裕地区,只能建在距离较近的地方。 廉租住房是国家房改政策中提出的一个概念,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租金的形式,向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家庭的城镇居民提供社会保障住房。 。 住房问题。 廉租住房分配形式主要以租金补贴、实物租金分配和租金减免等方式支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14年起联合印发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合并经营通知》,各地区出租住房和廉租住房合并后的宿位统称为公租。 简单来说,廉租住房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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