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公租房由哪些部门审核

作者:雀仲潍 | 发布日期:2024-05-09 04:31:15


根据昭阳区《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18〕31号)》文件规定,昭阳区公租房的审核工作主要由以下部门负责:
1. 街道(乡镇)民政办
受理公租房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确认申请人资格,并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2.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收集申请人资料,建立申请人档案,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和评议。
提出申请人的保障资格认定建议。
3.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对街道(乡镇)提出的保障资格认定建议进行审核。
初审通过的,报区公租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4. 区公租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专家组对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最终审核。
审核通过的,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5. 区人民政府
对公租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批复,确定公租房保障对象名单。
需要说明的是,具体审核程序和流程可能因城市或地区而异,请以当地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