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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租房最新通知

发布:瞿仲穆

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1、现场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小于规定标准。2、收入、资产低于规定标准的。3.申请人为农民工。在当地稳定就业满一定年限。

在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中享有人身保障的人员,不能申请租金补助。

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新标准保障面积标准提高。

对于居住在青岛的人来说。

法律主体:年满35岁的家庭或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一)在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其中至少一人有户籍;20年及以上(2)按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行标准:青岛市公布的年收入)居民。他强调,公共租赁住房属于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住房的建设价格普遍低于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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