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租房 > 正文

北海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 租房
  • 2024-04-16 08:48:29
  • 986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北海市公租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在北海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或收入来源;
4. 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无住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3平方米;
5. 申请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未享受过住房保障。
二、户籍条件
1. 北海市户籍;
2. 异地户籍,在北海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1年,且居住证为有效期内。
三、经济条件
1.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北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2倍;
2.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公积金缴交金额低于当年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四、其他条件
1. 未录入北海市住房保障“一库一平台”系统;
2. 无违反治安管理、公序良俗被处罚记录;
3. 无相关部门认定为失去继续享受保障性住房资格的情形。
五、特殊照顾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请:
1. 现役军人及其配偶、退伍军人、残疾现役军人、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2. 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
3. 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4.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重残家庭;
5. 经政府确认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
2. 按规定时限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
3. 居委会审核通过,上报区级住房保障部门;
4. 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5. 资格审查通过,进入轮候库;
6. 轮候顺序达到,进行住房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