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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进入轮候名单后怎么办

发布:郜季璞

公租房公示后流程

法律分析: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住房保障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后,公示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住房保障部门安全部门应当将其登记为租赁住房候补名单上的人员。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安全保障部门必须配合有关部门。 、检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筛选并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候补名单。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审查。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安全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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