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招聘在编护士条件

作者:巫仲茗 | 发布日期:2024-05-07 22:34:44


一、基本条件:
中国大陆户籍
护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有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身体健康,满足公务员体检标准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
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要求:
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如执业护士、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等
熟悉护理业务,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岗位条件:
三甲医院:
主管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担任过科室负责人或护理专家等职务
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经验
二级医院:
执业护士及以上技术职称
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担任过护士长或副护士长等职务
具有较强的护理基础和管理能力
四、考试要求:
参加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统一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综合素质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具体招聘条件可能因不同医院和岗位而有所不同,请以招聘公告为准。
在编护士属于公务员编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
北京市对在编护士有较高的需求,竞争激烈,建议有意向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