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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认租时间规定

后仲亘2024-04-18 16:20:51大桂阳分类信息百科9858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深圳公租房认租时间规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公租房认租时间规定如下:
公示期
分配结果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认租期
公示期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认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认租对象应在认租期内(含最后一天),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认租。
具体时间规定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一般为公示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认租期:5个工作日。
逾期认租的后果
认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资格,其资格将被取消,分配的公租房将重新分配。
温馨提示
公租房认租时间流程会根据具体项目和分配情况有所调整,建议认租对象及时关注相关部门或项目官方平台的最新公告。
认租时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住房证明等。 具体材料清单以相关部门或项目官方平台公布为准。
认租时间规定旨在确保公租房分配的公平公正,请认租对象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办理认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