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什么证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作者:冒季宜 | 发布日期:2024-05-16 01:31:44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1、本人手写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①、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单身、丧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③、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的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申请公租房需要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 2、收入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税务证明等。 3、财产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房产证、汽车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劳动、工作合同以及住房状况等,承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2、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 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