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师招聘考试条件

作者:蓟伯畅 | 发布日期:2024-05-01 11:10:06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3. 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
1.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2. 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科。
3. 部分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职称。
三、教师资格证条件
1. 根据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2. 部分岗位免除教师资格证,但要求具有相关教学经验。
四、其他条件
1. 根据岗位需求,部分岗位有工作经历、技能要求、获奖情况等附加条件。
2.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不得报考。
3. 曾受过刑事处罚、有道德败坏记录的不得报考。
五、特殊情况
1. 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2. 特殊岗位:部分特殊岗位,如校长、教务主任等,有更高的学历、资历和经验要求。
六、报考限制
1.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两年以内的人员(不含高校教师),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岗位。
2. 同一年度,同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 已取得事业单位编制的,不得报考教师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