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申请廉租房要什么条件

作者:綦孟玛 | 发布日期:2024-05-09 21:28:10

⒈2023年廉租房政策2023年廉租住房政策详情如下。
1.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5年以上。
2.申请人必须是低收入。 或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户
3、申请家庭人均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且全家庭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50平方米以上;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律上的赡养、赡养或监护关系,且共同居住。 不同的地方。
廉租房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廉租房申请
2。 家庭身份证(出示身份证原件),
3.户籍证明(出示户口本原件),
4.家庭现居证明(提供现居房产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原件;若在其他地方有房屋,则需提供原居所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拆迁或拆迁收入;您必须提交安置协议。
5.家庭成员中:领取生活费的家庭成员只需提交生活费证明,其他家庭成员需提交个人收入、工作单位、养老金收据证明。 养老金证明(退休金、退休生活补贴、遗属津贴、养老金福利等)
6.家庭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交市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须提交丧亲证明。
8.如果您有失业家庭成员并正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您必须提供失业救济金证明。
9。 如果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肿瘤内手术、纳入特殊严重疾病的重大器官移植等)保障)手术、主动脉手术和精神疾病),需提供三甲医院的病例证明。
家庭成员若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登记的商业登记证和个人纳税调整证明(副本)是必的。
11。 家庭中有劳动模范的,需提供劳动模范证明(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
12家庭成员有主要优惠对象的,提交市总工会提供的主要优惠对象证明区(县)公务员部门必须办。
13.家庭成员若3月8日有效持证人,须在3月8日提交红旗证(妇联证)。
14。 若家中有归国华人,须提交原华人华侨证明(官)。 华侨联合会提供)
15.离婚家庭须提交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16.申请家庭必须支付水费、煤气费、电费和电话费。 手机话费凭证等(原件出示)
综上所述,租赁廉租房的家庭,如果超过当年最低收入标准,要立即向房产管理部门报告,并腾出房屋。 廉租房如期。
[法律依据]

《低税住房抵押担保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低税住房抵押贷款,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所需材料家庭收入证明
br>(2)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
(4)市、县人民登记册确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⒉莱州市2023年廉租房申请条件莱州市2023年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须在当地城市常住5年以上。
2.申请人必须是低收入。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 平方米
4.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申请人与其家人具有法定抚养、抚养、监护关系,且共同居住。 如果没有其他住房。
六、具体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廉租住房所需材料:1、申请人及其家属的身份证、户口本
2、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如离婚则需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条件证明(《住房租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权属单位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相关人员认证的《批准表》。 有关部委(需提交原件)
5、低保、优抚家庭成员须提交民政局出具的低保、优抚证明。
6.拟拆除原房屋的家庭必须提交证明。 提供拆迁补偿合同。
7.您需要提供的任何其他补充材料。 重度残疾家庭必须提交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
8.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的,须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严重残疾证明。
9.若居住危险房屋,需提供房屋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证明。
10.申请人家属应当提名具有足够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向户籍所地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收入标准。 申请人家庭现有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面积标准。 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须具有当地非农户口。 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律上的抚养、抚养或监护关系。 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当地无住房的
(2)收入、资产低于规定标准的,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3)申请人如果是农民工,则需在指定期限内在该国稳定就业的年数。
具体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群众批准后公布实施。 政府处于同一级别。
第八条申请人必须按照市、县级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核实申请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需要补充、更正的材料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
在开发区、园区内为用人单位或职工集约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用人单位可以代表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