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旨在解决龙岗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由龙岗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分配。
房源主要来自政府投资建设或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条件
属于龙岗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在编职工。
家庭成员在龙岗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
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在龙岗区满3年,或在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
申请家庭成员在龙岗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龙岗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三、房源分布
房源主要分布在龙岗中心城、坂田街道、布吉街道、龙岗街道等区域。
户型以两房一厅、三房一厅为主。
四、申请流程
1. 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单位或组织,由单位或组织审核申请人资格。
2. 网上申报:通过龙岗区住房保障网(http://zfbj.longgang.gov.cn/)进行网上申报。
3. 材料审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申请人参加家庭收入调查和住房情况核查。
4. 摇号分配:符合分配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摇号分配,按摇号顺序择取房源。
5. 签约入住:申请人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和押金后入住。
五、租金及补贴
租金标准按照政府制定的指导价确定。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补贴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龙岗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0%的,补贴标准为租金的50%;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龙岗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的,补贴标准为租金的60%。
六、退出机制
申请家庭成员在龙岗区购买自有住房的。
申请家庭成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5平方米的。
申请家庭成员不再属于龙岗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职工的。
其他符合退出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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